作者:建永律师
2026/08/07 14:08:16
审判法院案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川民终****号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32民初****号
工程律师团队: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王槟律师团队
工程项目性质:学校房屋及市政配套工程
法院立案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当事人(委托人):四川某建筑有限公司
二、对方当事人(甲方):四川省某县教育局
三、当事人面临的严峻问题:
1、工程竣工后超过4年,甲方不办工程款结算,也不付款;
2、起诉后一周,甲方拿出审计局审计报告乱砍2000万;
3、甲方提出工程款结算不能超合同价10%,面临严重亏损;
4、累积支付仅约80%,垫资款金额比例高,压力特大。
四、代理律师的整套解决方案:
1、接受委托后,律师全面诊断分析后立即按报送结算价起诉;
2、县政府也作为被告,从案件影响力方面提高法院注意级别;
3、对利息、索赔款、变更款都纳入主张范围,提高金额施压;
4、让法官不认可审计报告,推动造价鉴定并获得满意金额。
五、当事人规避的险恶困境:
1、直接避免工程款长达4年不结算,一直被拖欠的大问题;
2、避免了工程款被审计报告乱砍约2000万,可能亏本问题;
3、避免了工程结算到处找人求人、费时间费钱等麻烦问题;
4、避免工程款被久拖多年,无任何逾期利息补偿损失问题。
六、当事人获得的满意结果:
1、突破正式审计报告的工程款金额,多收约2000万元;
2、胜诉取得了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能够弥补部分拖欠损失;
3、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及利息,满意彻底解决工程款问题;
4、彻底解决项目工程款清收和成本支付问题,并且适当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