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工程款3000万,建永律师突破正式财评报告乱砍多收工程款

作者:建永律师

2026/07/17 18:07:57

审判法院案号:四川省泸州市***法院(2023)川****民初****号 

工程律师团队: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王槟律师团队(王槟律师,唐世明律师)

工程项目性质:电力专用线输变电工程

法院立案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EPC总承包合同纠纷)


一、当事人(委托人):四川省某建设公司

二、对方当事人(甲方):四川省某市某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三、当事人面临的严峻问题:

1、催了3年后甲方拿出财评报告,审减工程款约3000万元;

2、当事人接受财评报告,将倒退已收工程款2000余万元;

3、当事人报送《结算书》后3年无结算,认可结算就巨亏;

4、材料商起诉当事人本金加利息1000余万元,上下游夹击。

四、代理律师的整套解决方案:

1、分析论证财评报告错误后,立即提出书面不认可财评报告;

2、立即按照工程款、违约金、利息、索赔款最高金额起诉;

3、说服法官不采纳错误财评报告,造价鉴定多出近3000万元;

4、争取鉴定报告选择性金额及违约金及利息,再收近1000万元。

五、当事人规避的险恶困境:

1、直接避免了被错误财评报告乱砍3000万元;

2、避免向甲方倒退已收工程款2000余万元;

3、避免了借钱支付材料款本息的垫款问题;

4、避免了工程项目严重亏损大问题,避免了一系列矛盾和诉讼。

六、当事人获得的满意结果

1、胜诉后再次收近1000万元工程款,能直接支付剩余成本;

2、相对财评报告多收近3000万元工程款,实现工程项目盈利;

3、实现一次性收回全部工程款,彻底不需要各种后续催款成本;

4、全面解决工程项目成本付款问题,保持了后续合作及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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