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建永律师
2026/07/17 17:07:17
审判法院案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川民终****号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32民初****号
工程律师团队: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王槟团队
工程项目性质:学校房屋及市政配套工程
法院立案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当事人(委托人):四川某建筑有限公司
二、对方当事人(甲方):四川省某县教育局
三、当事人面临的严峻问题:
1、甲方提出工程款结算不能超合同价10%,久拖4年不办结算;
2、甲方拿出审计局审计报告乱砍2000万,直接导致项目亏损;
3、当事人面临甲方久拖不付款、甲方乱砍要亏损的严重局面;
4、当事人面临垫资时间长、垫资款金额比例高困境,压力特大。
四、代理律师的整套解决方案:
1、突破甲方人为随意限定结算限额,超合同价格10%没有问题;
2、突破正式审计报告乱审减2000万元,只需找到审计报告错误;
3、对拖欠利息、索赔款、变更款都纳入主张范围,提高诉讼金额;
4、推动造价司法鉴定并获得满意造价金额,再获取更多利息及索赔。
五、当事人规避的险恶困境:
1、直接避免了工程款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价10%的人为限额问题;
2、避免了工程款被审计报告乱砍约2000万,肯定会亏本的问题;
3、避免了工程款被久拖多年,无任何逾期利息补偿损失问题;
4、避免了长达4年不结算但还会一直被拖延下去的大问题。
六、当事人获得的满意结果:
1、比正式审计报告的工程款金额,多收工程款约2000万元;
2、突破施工合同价近30%,突破了人为限定结算最高金额;
3、胜诉取得了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能够弥补部分拖欠损失;
4、判决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及利息,彻底解决结算支付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