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的政府工程中标无效,但工程已竣工验收,如何主张工程款?

作者:     作者单位: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7-12

承包人问:我承包了某工程,也签订了施工合同,但因该工程是必须招标的政府工程,后又根据需要走了招投标程序,现工程已完工,我想问问施工合同是否有效,我该如何向政府主张支付工程款? 


建永律师答:合同无效!但可主张参照合同约定要求折价补偿! 


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中标无效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综上可知,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中标无效的应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承包人仍可在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前提下,请求人民法院参照合同约定进行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