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     作者单位: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3-04

所谓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补偿的要求,是单方的权利主张。索赔包括经济索赔和工期索赔,在很多情况下,工期索赔是和经济索赔联系在一起的,既可索赔工期又可索赔经济补偿。经济索赔是全过程索赔的重要内容。


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提醒承包人,若出现以下情形均可向发包人索赔:


1、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承包人无法按约进场。

2、实际开工时间晚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导致机械、人工等窝工损失。

3、发包人为赶进度,在图纸不完善的情况下匆忙开工,边施工边设计,导致施工图纸交付落后于施工进度。

4、发包人图纸资料数据存在重大错误、设计缺陷。

5、发包人未按约提供甲供料。

6、因发包人原因或第三方原因暂停施工。

7、发包人未按约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造成的损失。

8、发包人指定分包、指定采购造成的损失。

9、因非承包人原因延误导致材料设备涨价的费用损失。

10、发包人拖延支付进度款。

11、赶工或加速施工。

12、其它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损失。